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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始君子者,曰:“某愿闻名于命者。”得阶主。者曰:“固愿见。罕见曰:闻名”。见曰:“夕”。瞽:“闻名。适有丧曰:“比。童子曰“听事”适公卿之,则曰:听役于司”。君将他,臣如金玉货贝君,则曰“致马资有司”;者曰:“从者”。致禭于君则曰:“废衣于贾”;敌者:“襚”亲者兄弟,以襚进臣为君丧纳货贝于,则曰:纳甸于有”。赗马庙门;赙与其币,白兵车,入庙门。者既致命坐委之,者举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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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至王長史清言,時茍子年十,倚床邊聽。既去問父曰:“劉尹語如尊?”長史曰:韶音令辭,不如我往輒破的,勝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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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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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郎作語,始出,大為近所傳。時流少,無不傳寫各有壹通。載東亭作經王公壚下賦,甚有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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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孝子养老也,乐其心不违志,乐其耳目,安其处,以其饮食忠养之子之身终,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,终其也;是故父母之所爱爱之,父母之所敬亦之,至于犬马尽然,况于人乎!”凡养老五帝宪,三王有乞言五帝宪,养气体而不言,有善则记之为惇。三王亦宪,既养老后乞言,亦微其礼,有惇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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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靈運好戴柄笠,孔隱士謂:“卿欲希心高,何不能遺曲蓋貌?”謝答曰:將不畏影者,未忘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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