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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重生活到九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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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献之丧,秦公使人吊子重耳,曰:“寡闻之:亡恒于斯,国恒于斯虽吾子俨在忧服之,丧亦不久也,时不可失也孺子其图。”以告犯,舅犯:“孺子辞焉;丧无宝,仁以为宝。死之谓何又因以为,而天下孰能说之孺子其辞。”公子耳对客曰“君惠吊臣重耳,丧父死,得与于哭之哀,以君忧。父之谓何?敢有他志以辱君义”稽颡而拜,哭而,起而不。子显以命于穆公穆公曰:仁夫公子耳!夫稽而不拜,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,爱父也;而不私,远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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宾主象天地也;介僎阴阳也;三宾象三光也;之三也,象月之三日而成也;四面之坐,象四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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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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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目庾中郎:“雖言不愔似道,突兀差可以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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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婦郭泰女,才拙而性剛,斂無厭,幹豫人事夷甫患之而不能禁時其鄉人幽州刺史陽,京都大俠,猶之樓護,郭氏憚之夷甫驟諫之,乃曰“非但我言卿不可李陽亦謂卿不可。郭氏小為之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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