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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晏老子未畢見王弼自註老子旨何意多所,不復得聲,但應諾。遂不註,因作德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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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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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作車騎騎兵參軍桓問曰:“卿署?”答曰:不知何署,時牽馬來,似是曹。”桓又問“官有幾馬?答曰:“不問,何由知其數”又問:“馬死多少?”答:“未知生,知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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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詣謝萬,林公先在,瞻矚甚高。王曰:“若林公發並全,神情當復勝此不?”曰:“唇齒相須,不可以偏亡須發何關於神明?”林公意甚。曰:“七尺之軀,今日委君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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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。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。麻同,兼服之。报葬者报虞,三月而卒哭。父母之丧偕,先葬者不祔,待后事。其葬,服斩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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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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