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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永金
三年之丧,以其拜;非三年之丧,以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遗之,虽酒肉,受也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,十三月而祥,十五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焉。期之丧,未丧,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靖壬
車胤父作南平郡功,太守王胡之避司馬無之難,置郡於酆陰。是胤十余歲,胡之每出,於籬中見而異焉。謂胤曰:“此兒當致高名。後遊集,恒命之。胤長又為桓宣武所知。清通多士之世,官至選曹尚。
五凌山
衛君長蕭祖周婦兄謝公問孫僧:“君家道君長雲何?孫曰:“雲世業人。”曰:“殊不,衛自是理人。”於時比殷洪遠
长孙志行
王敬倫風姿似父,作中,加授桓公,公服從大入。桓公望之,曰:“大固自有鳳毛。
修谷槐
齊王冏大司馬輔政嵇紹為侍中詣冏咨事。設宰會,召旟董艾等共時宜。旟等冏:“嵇侍善於絲竹,可令操之。遂送樂器。推卻不受。曰:“今日為歡,卿何邪?”紹曰“公協輔皇,令作事可。紹雖官卑職備常伯。絲比竹,蓋官之事,不以先王法服為吳人之業今逼高命,敢茍辭,當冠冕,襲私,此紹之心。”旟等不得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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