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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乃讳。礼,不讳名。二名不偏讳。逮事父,则讳王父母;不逮事父,则不讳王父母。君所无讳,大夫之所有公讳。《》、《书》不讳,临文不。庙中不讳。夫人之讳,质君之前,臣不讳也;妇不出门。大功小功不讳。竟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门而问讳
南门爱景
範宣八歲,後挑菜,誤指,大啼人問:“邪?”答:“非為,身體發,不敢毀,是以啼!”宣潔廉約,韓章遺絹百,不受。五十匹,不受。如減半,遂壹匹,既不受。韓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丈與範,:“人寧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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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事,丞相兄弟闕謝。周侯深諸王,始入,有憂色。丞相周侯曰:“百委卿!”周直不應。既入,相存救。既釋周大說,飲酒及出,諸王故門。周曰:“年殺諸賊奴,取金印如鬥大肘後。”大將至石頭,問丞曰:“周侯可三公不?”丞不答。又問:可為尚書令不”又不應。因:“如此,唯殺之耳!”復然。逮周侯被,丞相後知周救己,嘆曰:我不殺周侯,侯由我而死。冥中負此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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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太尉在武,秋夜氣佳景清使吏殷浩、王胡之徒登南樓理詠音調始遒,聞函中有屐聲甚厲,是庾公。俄而率右十許人步來,賢欲起避之。公雲:“諸君少住老子於此處興復淺!”因便據胡,與諸人詠謔,坐甚得任樂。後逸少下,與丞相及此事。丞相曰“元規爾時風範不得不小頹。”軍答曰:“唯丘獨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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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為吏部,嘗作選草,臨奏,王僧彌來,出示之。僧彌得以己意改易所選近半,王大甚以佳,更寫即奏
闾丘卯
古者,冠缩缝,今也,缝;故丧冠之反吉,非古也曾子谓子思曰:“汲!吾执之丧也,水浆不入于口者七。”子思曰:“先王之制礼,过之者俯而就之,不至焉,跂而及之。故君子之执亲丧也,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。”曾子曰:“功不税,则是远兄弟终无服,而可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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