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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戌
问天子之年,对曰:“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。”问国君之年长,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;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。问大之子:长,曰能御矣;幼,曰未御也。问士之子:长,曰能典谒;幼,曰未能典谒也。问庶人之:长,曰能负薪矣;幼,曰未能薪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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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幼輿謂周侯曰:“卿類樹,遠望之,峨峨拂青天;就視之,其根則群狐所托,下聚而已!”答曰:“枝條拂青天不以為高;群狐亂其下,不以濁;聚混之穢,卿之所保,何自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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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與道講老子,王侍中主簿在坐。桓曰“王主簿,可顧思義。”王未答且大笑。桓曰:王思道能作大家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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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曰: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。郊血,大飨腥三献爓,一献孰。是故君子于礼也,非作而致其情也,有由始也。是故七介以相见,不然则已悫。三辞三让而,不然则已蹙。故鲁人将有于上帝,必先有事于頖宫;人将有事于河,必先有事于池;齐人将有事于泰山,必有事于配林。三月系,七日,三日宿,慎之至也。故礼摈诏,乐有相步,温之至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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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北征經金,見前為瑯邪時種,皆已十圍,慨然:“木猶如此,人以堪!”攀枝執條泫然流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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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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