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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车兴旺
梅頤嘗有惠於陶公後為豫章太守,有事,丞相遣收之。侃曰:“子富於春秋,萬機自諸出,王公既得錄,陶公為不可放?”乃遣人於口奪之。頤見陶公,拜陶公止之。頤曰:“梅真膝,明日豈可復屈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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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見田稻不識,問何草?左右答是稻。簡文,三日不出,雲:“寧有其末,而不識其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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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宏始作東征賦,都不道陶。胡奴誘之狹室中,臨以白刃,:“先公勛業如是!君作東征賦雲何相忽略?”宏窘蹙無計,便:“我大道公,何以雲無?”因曰:“精金百煉,在割能斷。功治人,職思靖亂。長沙之勛,為所贊。
应晨辰
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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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長仁與諸弟入吳,欲住中宿。諸弟先上,見群小滿屋都無相避意。長仁曰:“我試之。”乃策杖將壹小兒,始入,諸客望其神姿,壹時退匿
用孤云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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