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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孙轩
伯高死于卫,赴于子,孔子曰:“吾恶乎诸?兄弟,吾哭诸庙;之友,吾哭诸庙门之外师,吾哭诸寝;朋友,哭诸寝门之外;所知,哭诸野。于野,则已疏于寝,则已重。夫由赐见我,吾哭诸赐氏。”命子贡为之主,曰:“尔哭也来者,拜之;知高而来者,勿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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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举旅宾,及君所爵,皆降再稽首,升成,明臣礼也君答拜之,无不答,明上之礼也。下竭力尽能立功于国,必报之以爵,故臣下皆竭力尽能以功,是以国而君宁。礼不答,言上不虚取于下。上必明正以道民,民之而有功,后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不匮也;是上下和亲而相怨也。和,礼之用也此君臣上下大义也。故:燕礼者,以明君臣之也
靖诗文
孔車騎少有嘉遁,年四十余,始應安命。未仕宦時,常獨,歌吹自箴誨,自稱郎,遊散名山。百姓有道術,為生立廟。猶有孔郎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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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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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作撫軍時,嘗與桓宣武入朝,更相讓在前。宣武不得已先之,因曰:“伯也執殳,為王驅。”簡文曰:“所謂‘無小無,從公於邁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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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嬰者,東陽人。少脩德,箸稱鄉黨。秦末大亂,東陽欲奉嬰為主,母曰:“不可!我為汝家婦,少見貧賤,壹旦貴,不祥!不如以兵屬人:事,少受其利;不成,禍有所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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