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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癸
是故古者天子之制,诸侯献贡士于天子,天子试之于射。其容体比于礼,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,得与于祭。其容体比于礼,其节不比于乐,而中者,不得与于祭。数与于祭而有庆;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。有庆而益地;数有让而削地。曰:射者,射为诸侯也。是以侯君臣尽志于射,以习礼乐。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,未之也
纳喇亥
魏文帝受禪,陳群有戚容帝問曰:“朕應天受命,卿何不樂?”群曰:“臣與華歆,膺先朝,今雖欣聖化,猶義形色。
西门丹丹
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。者百亩,当今东田百四十亩三十步。古者百里,当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二分
太史大荒落
孟昶未達時,家在京口。見王恭乘高輿,被鶴氅裘。於微雪,昶於籬間窺之,嘆曰:此真神仙中人!
告丑
君之丧,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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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子不服,不登危,惧亲也。父母存不许友以死。有私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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