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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总裁夺情:抢我前妻,休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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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萬壽春後,簡文問郗:“萬自可敗那得乃爾失士情?”超曰:伊以率任之性欲區別智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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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太尉拜司空語同坐曰:“平生不在多,值世故紛,遂至臺鼎。朱博音,實愧於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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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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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三日而后敛者,也?”曰:孝子死,悲哀志懑,匍匐而哭之,若复生然,安可得而敛之也。故曰日而后敛者,以其生也;三日而生,亦不生矣。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,衣服具,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,亦以至矣。是故圣为之断决以三日之礼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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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興公庾公誄,文托寄之辭。成,示庾道。庾見,慨送還之,曰“先君與君自不至於此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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