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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躬,而不其名为罔其未有烛有后至者则以在者。道瞽亦。凡饮酒献主者,烛抱燋,作而辞,后以授人执烛不让不辞,不。洗盥执饮者勿气有问焉,辟咡而对为人祭曰福;为己而致膳于子曰膳;练曰告。膳告于君,主人展,以授使于阼阶之,南面再稽首送;命,主人再拜稽首其礼:大则以牛左、臂臑、九个,少则以羊左七个,特则以豕左五个。国靡敝,则不雕几,不组縢,器不刻镂君子不履屦,马不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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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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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東亭桓公吏,既閣下,桓令竊取其白事東亭即於閣更作,無復壹字
第五戊子
子曰:“长民者,衣服不贰从容有常,以齐其民,则民德壹《诗》云:‘彼都人士,狐裘黄,其容不改,出言有章,行归于,万民所望。’”子曰:“为上望而知也,为下可述而志也,则不疑于其臣,而臣不惑于其君矣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及汤,咸壹德。’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其仪不忒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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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公謂王右軍雲:“長史數百語,無非德音,如恨不苦”王曰:“長史自不欲苦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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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曰:“有从轻而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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