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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申
三年之丧何也?:称情而立文,因以群,别亲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也。故曰无易之道也。创巨者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。斩苴杖,居倚庐,食粥寝苫枕块,所以为至饰也。三年之丧,二五月而毕;哀痛未尽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断之者,岂不送死者已,复生有节哉?凡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属必有知,有知之属不知爱其类;今是大兽,则失丧其群匹,月逾时焉,则必反巡过其故乡,翔回焉,号焉,蹢躅焉,踟蹰,然后乃能去之;小至于燕雀,犹有啁顷焉,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,莫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。将由夫患淫之人与,则彼朝死夕忘之,然而从之,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?将由夫修饰之君子,则三年之丧,二十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为之立中节,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
赫己亥
有人問謝安石、王坦之優劣桓公。桓公停欲言,中悔曰:“喜傳人語,不能復語卿。
司寇海霞
王長史病,寢臥鐙下,麈尾視之,嘆:“如此人,不得四十!”亡,劉尹臨殯以犀柄麈尾箸中,因慟絕
金癸酉
初桓南郡、楊廣共說殷荊州宜奪殷覬南蠻以自樹。覬亦即曉旨,嘗因行散,率爾去下舍,便復還。內外無預知者,意色蕭然遠同鬥生之無慍。時論以此多之
公良林路
高子皋之执亲之也,泣血三年,未尝齿,君子以为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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