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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崩,武年十余歲立至暝不臨。左啟“依常應臨。帝曰:“哀則哭,何常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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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時,廷尉闿在小市,私作都,早閉晚。群小患,詣州府,不得理遂至檛登鼓,猶不判。聞賀空出,至岡,連名賀訴。賀:“身被作禮官,關此事。群小叩頭:“若府復不見治便無所訴”賀未語令且去,張廷尉當及之。張,即毀門自至方山賀。賀出辭之曰:此不必見,但與君情,相為之。”張謝曰:“人有如此始不即知早已毀壞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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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有問殷中軍:“以將得位而夢棺器,將財而夢矢穢?”殷曰:官本是臭腐,所以將得夢棺屍;財本是糞土,以將得而夢穢汙。”時以為名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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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慎重正而后之,礼之大体,而以成男女之别,而夫妇之义也。男女别,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,而后父有亲;父子有亲,后君臣有正。故曰昏礼者,礼之本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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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目庾中郎:“雖言愔愔似道,突兀差可以擬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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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之所谓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‘凯弟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而安,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而不尊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民也,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而不尊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:“夏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尊;其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胜而无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尊;其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惭,贼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寡怨于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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