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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无尽辰光潇潇下
海婉婷
“王天下有重焉,其寡过矣!上焉者虽善无,无徵不信,不民弗从;下焉者善不尊,不尊不,不信民弗从。君子之道:本诸,徵诸庶民,考三王而不缪,建天地而不悖,质鬼神而无疑,百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;百世以圣人而不惑,知也。是故君子动世为天下道,行世为天下法,言世为天下则。远则有望,近之则厌。《诗》曰:在彼无恶,在此射。庶几夙夜,永终誉!’君子有不如此,而蚤誉于天下者。
骆癸亥
鐘毓、會少有令譽年十三,魏帝聞之,語父鐘繇曰:可令二子來”於是敕見毓面有汗,曰:“卿面以汗?”毓曰:“戰戰惶,汗出如。”復問會“卿何以不?”對曰:戰戰栗栗,不敢出。
宰父志文
孫長樂作王長史誄:“余與夫子,交非勢,心猶澄水,同此玄味”王孝伯見曰:“才士遜,亡祖何至與此人周!
犹乙丑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伯鸿波
何驃騎後,徵褚公。既至石頭王長史、劉同詣褚。褚:“真長何處我?”真顧王曰:“子能言。”因視王,王:“國自有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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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阮皆能飲酒,仲容宗人閑共集,不復用常杯酌,以大甕盛酒,圍坐,向大酌。時有群豬來飲,接去上,便共飲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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