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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芷芹
郗超與傅瑗周旋,瑗見其子並總發。超觀之良久,謂瑗:“小者才名皆勝,然保卿家終當在兄。”即傅亮兄弟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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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太傅作吳郡,初出門。吳中諸強族輕之乃題府門雲:“會稽雞不能啼。”賀聞故出行至門反顧,索筆足之曰“不可啼,殺吳兒!”是至諸屯邸,檢校諸顧陸役使官兵及藏逋亡,以事言上,罪者甚眾。抗時為江陵都督,故下孫皓,然後得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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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太尉在洛下,問訊中郎中郎留之雲:“諸人當來。”溫元甫、劉王喬、裴叔則俱至酬酢終日。庾公猶憶劉、裴之俊,元甫之清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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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中郎,孫丞公父。劉尹在撫軍坐,擬為太常,劉尹雲:蕭祖周不知便可作三不?自此以還,無所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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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母,母卒则服。宗子,在为妻禫。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祖庶母可也为父母、妻长子禫。慈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而不为殇,人笄而不为。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;其余以麻月数者,除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三月与大功者,绳屦。,筮日筮尸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告具,而后杖。筮日筮,有司告事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服而筮尸。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庶子之丧,孙以杖即位也。父在,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吊于异国之,则其君为。诸侯吊,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人必免。主未丧服,则于不锡衰。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。非养者入人之丧,则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,易牲而祔女君可也。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主之。祔,舅主之。士摄大夫。士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,有兄弟自国至,则主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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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、士去国:逾竟,为坛乡国而哭。素衣,素裳,素冠,缘,鞮屦,素幂,乘髦马。不蚤。不祭食,不说人以无罪;妇人当御。三月而复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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