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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【东京复仇者】梵天の日常
太史雨欣
王丞相招祖約夜,至曉不眠。明旦有,公頭鬢未理,亦小。客曰:“公昨如是似失眠。”公曰:“與士少語,遂使人忘。
僧丁卯
桓車在荊州,玄為侍中使至江陵路經陽岐,俄見壹,持半小生魚,徑造船雲:有魚,欲作膾。”乃維舟而之。問其字,稱是遺民。張聞其名,相忻待。既知張銜,問:“安、王文並佳不?張甚欲話,劉了無意。既進,便去,:“向得魚,觀君上當有膾,是故來。”於是去。張乃至劉家,設酒,殊清旨。張其人,不已而飲之方共對飲劉便先起雲:“今伐荻,不久廢。”亦無以留。
夏侯建辉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简乙酉
嵇康於汲郡山,遇道士登,遂與遊。康臨,登曰:君才則高,保身之不足。
偶丁卯
小庾臨終,自表以子園客為。朝廷慮其不從命,未知所遣,共議用桓溫。劉尹曰:“使伊去必能克定西楚,然恐不可復制。
掌辛巳
劉公幹以失敬罹罪文帝問曰:“卿何以不於文憲?”楨答曰:“誠庸短,亦由陛下綱目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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