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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武既廢太宰父子,仍上曰:“應割近情,以存遠計。若太宰父子,可無後憂。”簡文手表曰:“所不忍言,況過於言?宣武又重表,辭轉苦切。簡文更曰:“若晉室靈長,明公便宜奉此詔。如大運去矣,請避賢路!桓公讀詔,手戰流汗,於此乃止太宰父子,遠徙新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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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衰侈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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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陵季适齐,于其也,其长子,葬于嬴博间。孔子曰“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也。”往而其葬焉。其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既葬而封,轮掩坎,其可隐也。既,左袒,右其封且号者,曰:“骨归复于土,也。若魂气无不之也,不之也。”遂行。孔子:“延陵季之于礼也,合矣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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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并有丧,之何?何先何后?”孔子曰“葬,先轻而后重;其奠也先重而后轻;礼也。自启及,不奠,行葬不哀次;反葬,而后辞于殡,逐修葬事。虞也,先重而后轻,礼也。孔子曰:“宗子虽七十,无主妇;非宗子,虽无主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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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思曰:“丧三日而殡,附于身者,必诚必信,勿之有焉耳矣。三月而葬,凡附于棺,必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耳矣丧三年以为极,亡则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终身之忧,而无一朝患。故忌日不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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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人以龟为有知也。陈车死于卫,其妻与其家大夫以殉葬,定,而后陈子亢至以告曰:“夫子疾,莫养于,请以殉葬。”子亢曰:“殉葬,非礼也;虽然,则彼当养者,孰若妻与宰?得已则吾欲已;不得已,则吾欲二子者之为之也。”于是弗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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