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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辉煌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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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,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亵也。夫水近于而溺人,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;口费而烦,易难悔,易以溺人;夫民闭人,而有鄙心,可敬不可,易以溺人。故君子不可不慎也。《太甲》曰:‘越厥命以自覆也;若虞机,往省括于厥度则释。’兑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,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笥,干戈省厥躬。’《太甲》:‘天作孽,可违也;自孽,不可以逭。’《尹吉曰:‘惟尹躬天,见于西;夏自周有终,相亦惟终’
白丁酉
君无,玉不去;大夫无不彻县,无故不彻瑟。士有于国君,日,君问曰:“安彼?”再稽首而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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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曰:“有从轻而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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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平叔美姿儀,面至;魏明帝疑其傅粉。正夏,與熱湯餅。既啖,大汗,以朱衣自拭,色轉皎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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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伦〕铺筵设几,为依神;诏祝于室而出于祊,交神明之道。君迎牲而迎尸,别嫌。尸在庙门,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君;君在庙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臣、全于子是故,不出,明君臣之也。夫祭之,孙为王父。所使为尸,于祭者子也;父北面事之,所以子事父之道。此父子之也。尸饮五君洗玉爵献;尸饮七,瑶爵献大夫尸饮九,以爵献士及群司,皆以齿明尊卑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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