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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容长利
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,路笑之。夫子曰:“由,尔于人,终无已夫?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。”子路出,夫曰:“又多乎哉!逾月则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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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与客立于门,其徒趋而出。曾子:“尔将何之?”曰“吾父死,将出哭于。”曰:“反,哭于次。”曾子北面而吊。
表癸亥
王經貧苦,仕二千石,語之曰:汝本寒家,仕至二石,此可止乎!”不能用。尚書,助,不忠於,被收。泣辭母曰“不從母,以至今!”母都戚容,語曰:“為則孝,為則忠。有有忠,何吾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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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敬兄弟見郗公,履問訊,甚修外生禮。及賓死,皆箸高屐,儀容輕。命坐,皆雲“有事,不坐。”既去,郗公慨然曰“使嘉賓不死,鼠輩敢爾”
孔代芙
舊以桓謙比殷仲文。玄時,仲文入,桓於庭中見之,謂同坐曰:“我家軍,那得及此也!
麻香之
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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