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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施诗
庾稚恭為荊州,以毛扇武帝。武帝疑是故物。侍中劭曰:“柏梁雲構,工匠先其下;管弦繁奏,鐘、夔先其音。稚恭上扇,以好不以。”庾後聞之曰:“此人宜帝左右。
愈夜云
君子盖犹犹尔。具,君子耻具,一日日而可为也者,君子为也。丧服,兄弟之犹子也,盖引而进之;嫂叔之无服也,盖而远之也;姑姊妹之也,盖有受我而厚之也。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
微生海峰
嵇、阮、山、在竹林酣飲,王戎往。步兵曰:“俗已復來敗人意!”笑曰:“卿輩意,復可敗邪?
勿忘龙魂
溫公初受劉司空使勸進,母氏固駐之,嶠絕裾而去。迄於崇,鄉品猶不過也。每爵皆發詔
微生河春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斛千柔
王夷甫以王東海比令,故王中郎作碑雲:當時標榜,為樂廣之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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