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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奇略
梁王、趙王,國之屬,貴重當時。裴令公請二國租錢數百萬,以中表之貧者。或譏之曰“何以乞物行惠?”裴:“損有余,補不足,之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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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子之正于公者,教之以孝弟、友、子爱,明父子义、长幼之序。其于公:内朝,则东北上;臣有贵者,齿。其在外朝,则官,司士为之。其宗庙之中,则如外之位。宗人授事,爵以官。其登馂献爵,则以上嗣。庶治之,虽有三命,逾父兄。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序。虽于公族之丧如之,以次主人。公与族燕,则异姓宾,膳宰为主人,与父兄齿。族食,降一等。其在军,守于公祢。公若有疆之政,庶子以公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,诸父贵宫贵室,诸子诸守下宫下室。五庙孙,祖庙未毁,虽庶人,冠,取妻,告;死,必赴;练则告。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,宜免不,有司罚之。至于赙承含,皆有正焉公族其有死罪,则于甸人。其刑罪,纤剸,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。狱成有司谳于公。其死,则曰“某之罪在辟”;其刑罪,则“某之罪在小辟”公曰:“宥之。”司又曰:“在辟。公又曰:“宥之。有司又曰:“在辟”及三宥,不对,出,致刑于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:虽然,必赦之。”司对曰:“无及也”反命于公,公素不举,为之变,如伦之丧。无服,亲之。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。虽有贵者齿,明父子也。外以官,体异姓也。庙之中,以爵为位崇德也。宗人授事官,尊贤也。登馂爵以上嗣,尊祖之也。丧纪以服之轻为序,不夺人亲也公与族燕则以齿,孝弟之道达矣。其食世降一等,亲亲杀也。战则守于公,孝爱之深也。正守大庙,尊宗室,君臣之道着矣。诸诸兄守贵室,子弟下室,而让道达矣五庙之孙,祖庙未,虽及庶人,冠,妻必告,死必赴,忘亲也。亲未绝而于庶人,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,睦友道也。古者,庶子官治,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,而众乡矣。公族之罪,虽不以犯有司,正术,所以体百姓也。于隐者,不与国人兄弟也。弗吊,弗服,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。素居外,不听乐,私之也,骨肉之亲无也。公族无宫刑,翦其类也。天子视,大昕鼓征,所以众也。众至,然后子至。乃命有司行。兴秩节,祭先师圣焉。有司卒事,命。始之养也:适序,释奠于先老,设三老五更群老之位焉。适馔省醴,老之珍,具;遂发焉,退修之以孝养。反,登歌清庙,歌而语,以成之也言父子、君臣、长之道,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。下管象》,舞《大武》大合众以事,达有,兴有德也。正君之位、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。司告以乐阕,王乃公侯伯子男及群吏:“反!养老幼于序。”终之以仁也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,爱之以,行之以礼,修之孝养,纪之以义,之以仁。是故古之一举事而众皆知其之备也。古之君子举大事,必慎其终,而众安得不喻焉《兑命》曰:“念始典于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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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人皆曰予知,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,而莫知辟也。人皆曰予知,择乎庸,而不能期月守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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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太丘與友行,期日中。過不至,太丘舍去去後乃至。元方年七歲,門外戲客問元方:“尊在不?”答曰:待君久不至,已。”友人便怒曰“非人哉!與人行,相委而去。元方曰:“君與君期日中。日中至,則是無信;子罵父,則是無。”友人慚,下引之。元方入門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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卞範之為丹陽尹,羊孚南暫還,往卞許,雲:“下官疾不堪坐。”卞便開帳拂褥,羊上大床,入被須枕。卞回坐傾,移晨達莫。羊去,卞語曰:我以第壹理期卿,卿莫負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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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则何以至期?曰:至亲以期断是何也?曰:天地已易矣,四时则已矣,其在天地之中,莫不更始焉,以象之也。然则何以年也?曰:加隆焉也,焉使倍之,故期也。由九月以下也?曰:焉使弗及。故三年以为隆,小功以为杀,期九以为间。上取象于,下取法于地,中则于人,人之所以居和壹之理尽矣。三年之丧,人道之文者也,夫是之谓隆。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,未知其所由来者也。子曰:“生三年,后免于父母之怀;三年之丧,天下之丧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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