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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在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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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正熊詣都郡。郡將姓陳,問正熊:君去崔杼幾世?”答:“民去崔杼,如明之去陳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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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可以筑城郭建都邑,穿窦窖,修囷仓乃命有司,趣民收敛,务菜,多积聚。乃劝种麦,或失时。其有失时,行罪疑。是月也,日夜分,雷收声。蛰虫坏户,杀气浸,阳气日衰,水始涸。日分,则同度量,平权衡,钧石,角斗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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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明帝欲起池臺元帝不許。帝時為太,好養武士。壹夕中池,比曉便成。今太西池是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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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书、端书于君前,诛。倒策侧龟于君前,有。龟策、几杖、席盖、重、袗絺绤,不入公门。苞、扱衽、厌冠,不入公门书方、衰、凶器,不以告不入公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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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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