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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汝南少無婚,自求普女。司空以其癡,會無處,任其意,便許之。既,果有令姿淑德。生東海遂為王氏母儀。或問汝南以知之?曰:“嘗見井上水,舉動容止不失常,未忤觀。以此知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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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玉臺,希之弟也。誅,將戮玉臺。玉臺子婦宣武弟桓豁女也。徒跣求,閽禁不內。女厲聲曰:是何小人?我伯父門,不我前!”因突入,號泣請:“庾玉臺常因人腳短三,當復能作賊不?”宣武曰:“婿故自急。”遂原臺壹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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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问于曾子曰:“问丧于子乎?”曰:“闻之矣:丧欲速,死欲速朽。”有子曰:“是非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闻夫子也。”有子又曰:“是非君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与子闻之。”有子曰:“然,然则夫有为言之也。”曾子以斯言告于游。子游曰:“甚哉,有子之言夫子也。昔者夫子居于宋,见桓马自为石椁,三年而不成。夫子:‘若是其靡也,死不如速朽之也。’死之欲速朽,为桓司马言也。南宫敬叔反,必载宝而朝。子曰:‘若是其货也,丧不如速之愈也。’丧之欲速贫,为敬叔之也。”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,有子曰:“然,吾固曰:非夫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子何以知?”有子曰:“夫子制于中都,寸之棺,五寸之椁,以斯知不欲朽也。昔者夫子失鲁司寇,将之,盖先之以子夏,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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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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