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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阳倩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弗与为友
万俟新杰
成帝在石頭,讓在帝前戮侍中鐘、右衛將軍劉超。泣曰:“還我侍中”讓不奉詔,遂斬、雅。事平之後,公與讓有舊,欲宥。許柳兒思妣者至,諸公欲全之。若思妣,則不得不為全讓,於是欲並宥。事奏,帝曰:“是殺我侍中者,不宥!”諸公以少主可違,並斬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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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不数,数则,烦则不。祭不欲,疏则怠怠则忘。故君子合天道:春秋尝。霜既降,君履之,必凄怆之心非其寒之也。春,露既濡,子履之,有怵惕之,如将见。乐以迎,哀以送,故禘有而尝无乐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齐之日:其居处,其笑语,其志意,其所乐,其所嗜。三日,乃其所为齐。祭之日入室,僾必有见乎位,周还户,肃然有闻乎其声,出户听,忾然有闻乎其息之声。故,先王孝也,色忘乎目,不绝乎耳心志嗜欲忘乎心。爱则存,悫则着。存不忘乎,夫安得敬乎?君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也。君子终身之丧忌日之谓。忌日不,非不祥。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私也。唯人为能飨,孝子为飨亲。飨,乡也。之,然后飨焉。是孝子临尸不怍。君牲,夫人盎。君献,夫人荐。卿大夫君,命妇夫人。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也,勿勿其欲其飨也。文王祭也:事者如事生思死者如欲生,忌必哀,称如见亲。之忠也,见亲之所,如欲色;其文王?《诗》:“明发寐,有怀人。”文之诗也。之明日,发不寐,而致之,从而思之祭之日,与哀半;之必乐,至必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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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道季詫公曰:“裴郎:‘謝安謂裴乃可不惡,何為復飲酒?’郎又雲:‘謝目支道林,如方臯之相馬,其玄黃,取其逸。’”謝公:“都無此二,裴自為此辭!”庾意甚不為好,因陳東經酒壚下賦。畢,都不下賞,直雲:“君復作裴氏學!於此語林遂廢今時有者,皆先寫,無復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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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、劉每重蔡公。二人詣蔡,語良久乃問蔡曰:“自言何如夷甫”答曰:“身如夷甫。”王劉相目而笑曰“公何處不如”答曰:“夷無君輩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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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問顧長康:“君箏賦何如康琴賦?”顧曰:“不賞者,作出相遺。深識者,亦以高奇見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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