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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木子平
桓公讀高士傳,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“誰能作此溪刻自處”
闻人依珂
王述轉尚書令,事便拜。文度曰:“故應杜許。”藍田雲:“汝我堪此不?”文度曰:何為不堪!但克讓自是事,恐不可闕。”藍田然曰:“既雲堪,何為讓?人言汝勝我,定不我。
辟巳
陳林道在西岸,都下諸人要至牛渚會。陳理既佳,人欲言折。陳以如意拄頰,望雞籠嘆曰:“孫伯符誌業不遂!”是竟坐不得談
濮阳青
桓公將伐蜀,在事諸賢以李勢在蜀既久,承藉累葉且形據上流,三峽未易可克唯劉尹雲:“伊必能克蜀。其蒲博,不必得,則不為。
南宫丹亦
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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