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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壬子
桓玄以謝太傅為營,謝曰:“召之仁,猶及甘棠;靖之德,不保五畝宅。”玄而止
励乙酉
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。国抚式,大夫下之大夫抚式,士下。礼不下庶人,不上大夫。刑人在君侧
扶凡桃
桓南郡與殷荊語次,因共作了語顧愷之曰:“火燒原無遺燎。”桓曰“白布纏棺豎旒旐”殷曰:“投魚深放飛鳥。”次復作語。桓曰:“矛頭米劍頭炊。”殷曰“百歲老翁攀枯枝”顧曰:“井上轆臥嬰兒。”殷有壹軍在坐,雲:“盲騎瞎馬,夜半臨深。”殷曰:“咄咄人!”仲堪眇目故。
高德明
桓宣武與郗超議芟夷朝臣,牒既定,其夜同宿。明晨起,呼安、王坦之入,擲疏示之。郗猶帳內,謝都無言,王直擲還,雲多!宣武取筆欲除,郗不覺竊從中與宣武言。謝含笑曰:“郗生謂入幕賓也。
巫丙午
謝萬在兄前,欲起索器。於時阮思曠在坐曰:新出門戶,篤而無禮。
万俟春海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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