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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代易
为长子,则其子不杖即位。为,父母在,杖,不稽颡母在,不稽。稽颡者,赠也拜。违侯之大夫,反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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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路问强,子曰:南方之强与?北方之强?抑而强与?宽柔以教不报无道,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。衽金革,死不厌,北方之强也,而者居之。故君子和而不,强哉矫!中立而不倚强哉矫!国有道,不变焉,强哉矫!国无道,死不变,强哉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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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、劉共杭南,酣宴於子野家。謝鎮往尚書墓還,後三日反哭。人欲要之,初壹信,猶未許然已停車。重,便回駕。諸門外迎之,把便下,裁得脫箸帽。酣宴半,乃覺未脫衰
呼延戊寅
疾病,外皆扫。君大夫县,士去琴瑟寝东首于北牖。废床。彻亵,加新衣,体人。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死于妇之手,妇人不于男子之手。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寝,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。尸于寝,士士妻皆死于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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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時,廝逋亡,多近南塘,下諸舫。或欲求壹時索,謝公不許雲:“若不容此輩,何以為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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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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