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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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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仲飲酒醉,目還面謂仁曰:“才不如弟而橫得重!”須臾舉蠟燭火伯仁。伯笑曰:“奴火攻,出下策耳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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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丞相為揚州,遣八從事之職。顧和時為下傳,同時俱見。諸從事各奏千石官長得失,至和獨無。王問顧曰:“卿何所聞”答曰:“明公作輔,寧網漏吞舟,何緣采聽風聞以為察察之政?”丞相咨稱佳,諸從事自視缺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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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孝以事君,弟以长”,示民不贰也,故君子有不谋仕,唯卜之日称二君。丧三年,丧君三年,示民不疑也父母在,不敢有其身,不敢私财,示民有上下也。故天子四之内无客礼,莫敢为主焉。故适其臣,升自阼阶,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室也。父母在,献不及车马,示民不敢专也。此坊民,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子云:“礼之先币帛也,欲民先事而后禄也。”先财而后礼则民利;无辞而行情,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,弗能见则不其馈。《易》曰:“不耕获,菑畬,凶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禄而贱行。子云:“君子不尽以遗民。”《诗》云:“彼有秉,此有不敛穧,伊寡妇之利”故君子仕则不稼,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,大夫不坐羊,士坐犬。《诗》云:“采葑采菲无以下体,德音莫违,及尔同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忘义而争,以亡其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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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讀高士,至於陵仲子,擲去曰:“誰能此溪刻自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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