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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思曰:“丧三而殡,凡附于身者,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矣。三月而葬,凡附棺者,必诚必信,勿有悔焉耳矣。丧三年为极,亡则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终身之忧,无一朝之患。故忌日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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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昏礼既纳币,有日,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?”孔曰:“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,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,母丧母。父母不在,称伯父世母。婿已葬,婿之伯父命女氏曰:‘某子有父母之丧,得嗣为兄弟,使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。婿,免丧,女父母使人请,婿取,而后嫁之,也。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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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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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人以龟为有也。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殉葬,定,而后陈亢至,以告曰:“子疾,莫养于下,以殉葬。”子亢曰“以殉葬,非礼也虽然,则彼疾当养,孰若妻与宰?得,则吾欲已;不得,则吾欲以二子者为之也。”于是弗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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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稱“庾文康豐年玉,稚恭為荒谷”。庾家論雲是康稱“恭為荒年谷庾長仁為豐年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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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义:始冠,缁布之冠也。古冠布,齐则缁。其緌也,孔子:“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。适子冠于阼,以代也。醮于客位加有成也。三加尊,喻其志也。而字之,敬其名。委貌,周道也章甫,殷道也。追,夏后氏之道。周弁,殷冔,收。三王共皮弁积。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。古,五十而后爵,大夫冠礼之有?侯之有冠礼,夏末造也。天子之子,士也。天下生而贵者也。继以立诸侯,象贤。以官爵人,德杀也。死而谥,也;古者生无爵死无谥。礼之所,尊其义也。失义,陈其数,祝之事也。故其数陈也,其义难知。知其义而敬守,天子之所以治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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