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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舌波峻
虞,杖不入于室;祔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。复与书铭,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
印念之
夫祭之为物大矣,其兴备矣。顺以备者也,其教之与?是故,君子之教也,外教之以尊其君长,内则教之孝于其亲。是故,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;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。尽其道,端其,而教生焉。是故君子之事也,必身行之,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;所恶于下,则以事上;非诸人,行诸己,教之道也。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,顺之至也,祭其与?故曰:祭者,教之本也。夫祭有十伦焉;见事鬼神道焉,见君臣之义焉,见父之伦焉,见贵贱之等焉,见疏之杀焉,见爵赏之施焉,夫妇之别焉,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,见上下之际。此之谓十伦
鲜于红军
豫章太守顧邵,是之子。邵在郡卒,雍盛僚屬,自圍棋。外啟信,而無兒書,雖神氣不,而心了其故。以爪掐,血流沾褥。賓客既散方嘆曰:“已無延陵之,豈可有喪明之責?”是豁情散哀,顏色自若
东门志乐
王子猷詣謝萬,林公先在坐瞻矚甚高。王曰:“若林公須發全,神情當復勝此不?”謝曰:唇齒相須,不可以偏亡。須發何於神明?”林公意甚惡。曰:“尺之軀,今日委君二賢。
上官军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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