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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帝時,廷尉張在小市居,私作都門,閉晚開。群小患之,詣府訴,不得理,遂至檛聞鼓,猶不被判。聞賀空出,至破岡,連名詣訴。賀曰:“身被徵作官,不關此事。”群小頭曰:“若府君復不見,便無所訴。”賀未語令且去,見張廷尉當為之。張聞,即毀門,自方山迎賀。賀出見辭之:“此不必見關,但與門情,相為惜之。”張謝曰:“小人有如此,不即知,早已毀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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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玄家奴婢皆讀書。嘗壹婢,不稱旨,將撻之。方陳說,玄怒,使人曳箸泥中須臾,復有壹婢來,問曰:胡為乎泥中?”答曰:“薄往愬,逢彼之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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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孝武年二,時冬天,日不箸復衣,箸單練衫五六,夜則累茵褥謝公諫曰:“體宜令有常。下晝過冷,夜熱,恐非攝養術。”帝曰:晝動夜靜。”公出嘆曰:“理不減先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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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虔既善春秋,將為註,欲考同異;聞崔烈集門生講傳,遂姓名,為烈門人賃作食。每當至時,輒竊聽戶壁間。既知不能踰,稍共諸生敘其短長。烈聞,不何人,然素聞虔名,意疑之。明往,及未寤,便呼:“子慎!子!”虔不覺驚應,遂相與友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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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顗、庾恒並是謝鎮西孫。殷少而率悟,庾每不推嘗俱詣謝公,謝公熟視殷曰“阿巢故似鎮西。”於是庾聲語曰:“定何似?”謝公復雲:“巢頰似鎮西。”庾雲:“頰似,足作健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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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也曰:称情而立文,以饰群,别亲疏贵之节,而不可损益。故曰:无易之道。创巨者其日久,甚者其愈迟,三年,称情而立文,所为至痛极也。斩衰杖,居倚庐,食粥寝苫枕块,所以为痛饰也。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;哀未尽,思慕未忘,而服以是断之者,不送死者有已,复有节哉?凡生天地间者,有血气之属有知,有知之属莫知爱其类;今是大兽,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,则必巡,过其故乡,翔焉,鸣号焉,蹢躅,踟蹰焉,然后乃去之;小者至于燕,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;故血气之属者,莫知人,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。将由夫邪淫之人与,则彼死而夕忘之,然而之,则是曾鸟兽之若也,夫焉能相与居而不乱乎?将由修饰之君子与,则年之丧,二十五月毕,若驷之过隙,而遂之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为之立制节,壹使足以成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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