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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V 乡野小福女 卷一
夏侯海春
天子将出,类上帝,宜乎社,造祢。诸侯将出,宜社,造乎祢。天子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,以于天子。天子赐诸乐,则以柷将之,伯、子、男乐,则鼗将之。诸侯,赐矢然后征,赐鈇钺后杀,赐圭瓒然后鬯。未赐圭瓒,则鬯于天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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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,当事而至,则辞。吊于人,是日不乐。妇人不疆而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饮酒食焉。吊于葬者必执引,若从柩圹,皆执绋。丧,公吊之,必拜者,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。曰:“寡君承事。”主人曰:临。”君遇柩于路,必使人吊。大夫之丧,庶子不受吊。妻昆弟为父后者死,哭之适室,为主,袒免哭踊,夫入门右,人立于门外告来者,狎则入哭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为父后。哭诸异室。有殡,闻远兄弟丧,哭于侧室;无侧室,哭于内之右;同国,则往哭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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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人目夏侯太初朗如日月之入,李安國頹如玉山之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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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文王問武陔“陳玄伯何如其父司?”陔曰:“通雅博,能以天下聲教為己者,不如也。明練簡,立功立事,過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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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衰以不及殡:先墓,西面哭哀,免麻于方,即位,主人哭成踊袭。有宾则人拜宾、送;宾有后至,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,入左,北面哭哀,免袒成,东即位,宾成踊,宾,主人拜送于又哭,免成踊;于三,犹免袒成。三日成服于五哭,相告事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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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乎?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”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为后也。其吉祭,特牲。殇不举,无肵俎,无玄酒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谓阳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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