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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不琢,成器;人不学不知道。是故之王者建国君,教学为先。兑命》曰:“终始典于学。其此之谓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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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太丘詣荀朗陵,貧儉無役。乃使元方將車,季方持杖從。長文尚小,載箸車中。既,荀使叔慈應門,慈明行酒,六龍下食。文若亦小,坐箸膝。於時太史奏:“真人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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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茍有车,必见轼;茍有衣,必见其敝;人或言之,必闻其声;茍或行,必见其成。《葛覃》曰:服之无射。’”子曰:“言而行之,则言不可饰也;行而言之,则行不可饰也。故子寡言,而行以成其信,则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。《诗云:‘自圭之玷,尚可磨也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。’小曰:‘允也君子,展也大成’《君奭》曰:‘昔在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,其集大命厥躬。’”子曰:“南人有曰:‘人而无恒,不可以为筮。’古之遗言与?龟筮犹能知也,而况于人乎?《诗云:‘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’《兑命》曰:‘爵无及恶,民立而正事,纯而祭祀,为不敬;事烦则乱,事神则。’《易》曰:‘不恒其德或承之羞。恒其德侦,妇人,夫子凶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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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,有酰酱;中月而禫,禫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。始食肉者先食干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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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衰侈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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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安道十余歲,在官寺畫。王史見之曰:此童非徒能,亦終當致。恨吾老,見其盛時耳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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