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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以筠
孫綽作列仙丘子贊曰:“所何物?殆非真豬儻遇風雲,為我攄。”時人多以能。王藍田語人:“近見孫家兒文,道何物、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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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田方千,公侯田方百里,七十里,子男五十。不能五十里者,合于天子,附于诸曰附庸。天子之三之田视公侯,天子卿视伯,天子之大视子男,天子之元视附庸
步宛亦
祭荐,祭酒,礼也。哜肺,尝礼。啐酒,成礼也。席末,言是席之正非专为饮食也,为礼也,此所以贵礼贱财也。卒觯,致于西阶上,言是席上,非专为饮食也此先礼而后财之义。先礼而后财,则作敬让而不争矣
微生国臣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智甲子
丞相嘗夏月至石頭看庾公庾公正料事,丞相雲:“暑可簡之。”庾公曰:“公之遺事天下亦未以為允。
谷梁培培
王仲祖、真長造殷中軍,談竟,俱載。劉謂王曰:淵源真可。”曰:“卿故墮雲霧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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