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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县内:方千里者方百里者百。封方百里者九其余方百里者九十一。又封七十里者二十一--为方百里者十,方十里者二十九;其,方百里者八十,方十里者十一。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--为方百里者十五,方十里者七十五;其余方百里者六四,方十里者九十六。诸侯下士禄食九人,中士食十八,上士食三十六人。下大夫七十二人,卿食二百八十八。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。次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,君食千一百六十人。小国之卿食四十四人,君食千四百四十。次国之卿,命于其君者,小国之卿。天子之大夫为三,监于诸侯之国者,其禄视侯之卿,其爵视次国之君,禄取之于方伯之地。方伯为天子,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县内,视元士。诸侯世子世,大夫不世爵。使以德,爵功,未赐爵,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。诸侯之大夫,不爵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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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宾礼每进以,丧礼每加远。”浴于溜,饭于牖,小敛于户,大敛于阼殡于客位,于庭,葬于,所以示远。殷人吊于,周人吊于,示民不偝。子云:“,民之卒事,吾从周。以此坊民,侯犹有薨而葬者。子云“升自客阶受吊于宾位教民追孝也”未没丧不君,示民不也。故鲁《秋》记晋丧:“杀其君子奚齐及其卓。”以此民,子犹有其父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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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杖者何也?曰:竹、桐一也。故为父苴--苴杖,竹也;为母削杖--削杖,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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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丧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“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之。”曾子,子夏亦哭曰:“天乎予之无罪也”曾子怒曰“商,女何罪也?吾与事夫子于洙之间,退而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女于夫子,罪一也;丧亲,使民未闻焉,尔罪也;丧尔子丧尔明,尔三也。而曰何无罪与!子夏投其杖拜曰:“吾矣!吾过矣吾离群而索,亦已久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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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武移鎮南州,制街平直。人謂王東亭曰:“相初營建康,無所因承,制置紆曲,方此為劣。”亭曰:“此丞相乃所以為。江左地促,不如中國;使阡陌條暢,則壹覽而盡故紆余委曲,若不可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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