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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甲寅
王孝伯:“名士不須奇才。但常得無事,飲酒,熟讀騷,便可稱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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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七戒,三日齐,承人焉以为尸,过者趋走,以教敬。”醴酒在室,酒在堂,澄酒在,示民不淫也。饮三,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也。其酒肉,聚其宗,以教民睦也。堂上观乎室,堂观乎上。《诗》:“礼仪卒度,语卒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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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君章曾在人家,主人令坐上客共語。答曰:“相識已,不煩復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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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有問太傅“子敬可是先輩比?”謝曰:“敬近撮王、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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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子之正于公者,教之以孝弟、友、子爱,明父子义、长幼之序。其于公:内朝,则东北上;臣有贵者,齿。其在外朝,则官,司士为之。其宗庙之中,则如外之位。宗人授事,爵以官。其登馂献爵,则以上嗣。庶治之,虽有三命,逾父兄。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序。虽于公族之丧如之,以次主人。公与族燕,则异姓宾,膳宰为主人,与父兄齿。族食,降一等。其在军,守于公祢。公若有疆之政,庶子以公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,诸父贵宫贵室,诸子诸守下宫下室。五庙孙,祖庙未毁,虽庶人,冠,取妻,告;死,必赴;练则告。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,宜免不,有司罚之。至于赙承含,皆有正焉公族其有死罪,则于甸人。其刑罪,纤剸,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。狱成有司谳于公。其死,则曰“某之罪在辟”;其刑罪,则“某之罪在小辟”公曰:“宥之。”司又曰:“在辟。公又曰:“宥之。有司又曰:“在辟”及三宥,不对,出,致刑于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:虽然,必赦之。”司对曰:“无及也”反命于公,公素不举,为之变,如伦之丧。无服,亲之。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。虽有贵者齿,明父子也。外以官,体异姓也。庙之中,以爵为位崇德也。宗人授事官,尊贤也。登馂爵以上嗣,尊祖之也。丧纪以服之轻为序,不夺人亲也公与族燕则以齿,孝弟之道达矣。其食世降一等,亲亲杀也。战则守于公,孝爱之深也。正守大庙,尊宗室,君臣之道着矣。诸诸兄守贵室,子弟下室,而让道达矣五庙之孙,祖庙未,虽及庶人,冠,妻必告,死必赴,忘亲也。亲未绝而于庶人,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,睦友道也。古者,庶子官治,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,而众乡矣。公族之罪,虽不以犯有司,正术,所以体百姓也。于隐者,不与国人兄弟也。弗吊,弗服,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。素居外,不听乐,私之也,骨肉之亲无也。公族无宫刑,翦其类也。天子视,大昕鼓征,所以众也。众至,然后子至。乃命有司行。兴秩节,祭先师圣焉。有司卒事,命。始之养也:适序,释奠于先老,设三老五更群老之位焉。适馔省醴,老之珍,具;遂发焉,退修之以孝养。反,登歌清庙,歌而语,以成之也言父子、君臣、长之道,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。下管象》,舞《大武》大合众以事,达有,兴有德也。正君之位、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。司告以乐阕,王乃公侯伯子男及群吏:“反!养老幼于序。”终之以仁也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,爱之以,行之以礼,修之孝养,纪之以义,之以仁。是故古之一举事而众皆知其之备也。古之君子举大事,必慎其终,而众安得不喻焉《兑命》曰:“念始典于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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