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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真長、王仲祖行,日旰未食。有相小人貽其餐,肴案甚,真長辭焉。仲祖曰“聊以充虛,何苦辭”真長曰:“小人都可與作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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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伯之,敬姜据其而不哭,曰“昔者吾有子也,吾以为贤人也,未尝以就公;今及其死,朋友诸臣有出涕者,内人皆行哭声。斯子也必多旷于礼夫!”季康之母死,陈衣。敬姜曰“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来,亵衣何陈于斯?”彻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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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申严号令。百官贵贱无务内,以会地之藏,无宣出。乃命宰,农事备,举五谷之,藏帝藉之于神仓,祗必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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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命师修鼗鞞鼓,均瑟管箫,执干戚羽,调竽笙篪簧饬钟磬柷敔。命司为民祈祀山川源,大雩帝,用乐。乃命百县,祀百辟卿士有益民者,以祈谷实农乃登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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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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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下执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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