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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兄长大人,请自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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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上酌民言,则天上施;上不酌民言,则犯;下不天上施,则乱也。”君子信让以莅百姓,则民之礼重。《诗》云:“先民有,询于刍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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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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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黃門兄弟三人俱詣公,子猷、子重多說俗事子敬寒溫而已。既出,坐問謝公:“向三賢孰愈?謝公曰:“小者最勝。”曰:“何以知之?”謝公:“吉人之辭寡,躁人之多,推此知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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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见于国君,国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,大夫拜其辱。同国相见,主人拜其辱。君于士,不拜也;非其臣,则答拜之。大夫其臣,虽贱,必答拜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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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也?曰:称而立文,因以饰群,别亲疏践之节,而不可损益也。故:无易之道也。创巨者其日,痛甚者其愈迟,三年者,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,居倚庐,食粥,苫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;哀未尽,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断之者,岂不送死者有已,生有节哉?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,有知之莫不知爱其类;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,过其故乡,翔回,鸣号焉,蹢躅焉,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;小者至于燕,犹有啁之顷焉,然后乃去之;故有血气之属者,莫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,至死穷。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,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相与群居而不乱乎?将由夫饰之君子与,则三年之丧,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故先焉为之立中制节,壹使足以文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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