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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寅
和嶠性至儉,家有李,王武子求之,與不數十。王武子因其上直率將少年能食之者,持詣園,飽共啖畢,伐之送壹車枝與和公。問曰“何如君李?”和既得唯笑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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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之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敬乎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不忠,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也;朋友信,非孝也;战陈无勇,非孝也五者不遂,灾及于亲,敢不敬乎亨孰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,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者,国人称然曰:『幸哉有子!』如此,所孝也已。众之本教曰孝,其行曰。养,可能也,敬为难;敬,可也,安为难;安,可能也,卒为。父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恶名,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仁此也;礼者,履此者也;义者,宜者也;信者,信此者也;强者,此者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自反此。”曾子曰:“夫孝,置之而塞天地,溥之而横乎四海,施诸后而无朝夕,推而放诸东海而准,而放诸西海而准,推而放诸南海准,推而放诸北海而准。《诗》:『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服。』此之谓也。”曾子曰:“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曰:『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,非孝也。』孝有三:小孝用力中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思慈爱忘,可谓用力矣。尊仁安义,可谓劳矣。博施备物,可谓不匮矣。母爱之,嘉而弗忘;父母恶之,而无怨;父母有过,谏而不逆;母既没,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。之谓礼终。”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曰:“夫子之足瘳矣,数月不出犹有忧色,何也?”乐正子春曰“善如尔之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』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谓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谓全矣。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壹出言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,是故道而不径,舟而不游,不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。壹出言而敢忘父母,是故恶言不出于口,言不反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,可谓孝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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贤者狎而敬之,畏而之。爱而知其恶,憎而知善。积而能散,安安而能。临财毋茍得,临难毋茍。很毋求胜,分毋求多。事毋质,直而勿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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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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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丧其子而丧明。曾子吊之曰:“闻之也:朋友丧明则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哭,曰:“天乎!予无罪也。”曾子怒曰“商,女何无罪也?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,尔罪一也;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也;丧尔子,丧尔明尔罪三也。而曰女何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拜曰:“吾过矣!吾矣!吾离群而索居,已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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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去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當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人哉?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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