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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士鹏
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哭,四十者待盈坎
波从珊
天子之五官:曰司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寇,典司五众
宋亦玉
舊以桓謙比仲文。桓玄時,文入,桓於庭中見之,謂同坐曰“我家中軍,那及此也!
戊己巳
诸侯行而死于馆,则其复于其国。如于道,则升其乘车左毂,以其绥复。其輤有裧,布裳帷素锦以为屋而行。至于门,不毁墙遂入适所殡,唯輤说于庙门外。大夫、士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,以其绥复如于馆死,则其复如于家。大以布为輤而行,至于家而说輤载以輲车,入自门至于阼阶下说车,举自阼阶,升适所殡。輤,苇席以为屋,蒲席以为裳。
第五志远
君于大夫将葬,吊于宫及出,命引之三步则止。如者三,君退;亦如之,哀次如之。五十无者,不越疆而人
完颜士媛
天子崩,三日祝服,五日官长服,七国中男女服,三月天服。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;至者,废其祀,刎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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