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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六十七号街残录
仲孙春艳
車胤父作南平郡功曹,太守胡之避司馬無忌之難,置郡於酆。是時胤十余歲,胡之每出,嘗籬中見而異焉。謂胤父曰:“此當致高名。”後遊集,恒命之。長,又為桓宣武所知。清通於多之世,官至選曹尚書
太叔庚申
三年之丧也?曰:称情立文,因以饰,别亲疏贵践节,而不可损也。故曰:无之道也。创巨其日久,痛甚其愈迟,三年,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。斩衰苴杖,倚庐,食粥,苫枕块,所以至痛饰也。三之丧,二十五而毕;哀痛未,思慕未忘,而服以是断之,岂不送死者已,复生有节?凡生天地之者,有血气之必有知,有知属莫不知爱其;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,必反巡,过其乡,翔回焉,号焉,蹢躅焉踟蹰焉,然后能去之;小者于燕雀,犹有之顷焉,然乃能去之;故血气之属者,知于人,故人其亲也,至死穷。将由夫患淫之人与,则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,则曾鸟兽之不若,夫焉能相与居而不乱乎?由夫修饰之君与,则三年之,二十五月而,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,则无穷也。故先焉为之立中制,壹使足以成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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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遗人弓者:张弓尚筋,弓尚角。右手执箫,左手承弣尊卑垂帨。若主人拜,则客还,辟拜。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下承弣;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剑者左首。进戈者前其鐏,后刃。进矛戟者前其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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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葬引至于堩,有食之,则有变乎?且不乎?”子曰:“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,及堩,日有食之,老聃曰:‘!止柩,就道右,止哭以听变。既明反而后行。曰:‘礼也。’葬,而丘问之曰:‘夫柩不可以者也,日有食之,不知其已之迟,则岂如行哉?’老聃曰:‘诸朝天子,见日而行,逮日而舍奠大夫使,见日而行,逮日而舍。柩不早出,不暮宿。见星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!日有之,安知其不见星也?且君子行,不以人之亲痁患。’吾闻诸老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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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平叔美姿儀,面至白;魏帝疑其傅粉。正夏月,與熱湯餅既啖,大汗出,以朱衣自拭,色皎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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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堅遊魂近,謝太傅謂子敬:“可將當軸,其此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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