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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不杂坐,不同椸枷,同巾栉,不亲授。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。外言不入于捆,言不出于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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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射者,进退周还中礼,内志正,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;持弓审固,然后可以言中,可以观德行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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嵇、阮、山、劉竹林酣飲,王戎後往步兵曰:“俗物已復敗人意!”王笑曰:卿輩意,亦復可敗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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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丧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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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公问于思曰:“为旧反服,古与?子思曰:“古君子,进人以,退人以礼,有旧君反服之也;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,退人若将队渊,毋为戎首不亦善乎!又反服之礼之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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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帝時,廷尉張在小市居,私作都門,閉晚開。群小患之,詣府訴,不得理,遂至檛聞鼓,猶不被判。聞賀空出,至破岡,連名詣訴。賀曰:“身被徵作官,不關此事。”群小頭曰:“若府君復不見,便無所訴。”賀未語令且去,見張廷尉當為之。張聞,即毀門,自方山迎賀。賀出見辭之:“此不必見關,但與門情,相為惜之。”張謝曰:“小人有如此,不即知,早已毀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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