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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;非受币,不交不亲。故日以告君,齐戒以告鬼神,为食以召乡党僚友,以厚其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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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廷尉以裘從弟沈,沈辭不。廷尉曰:“晏仲之儉,祠其先,豚肩不掩豆,狐裘數十年,卿何辭此?”於是而服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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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育長年少時,甚有令名武帝崩,選百二十挽郎,壹時秀彥,育長亦在其中。王安豐女婿,從挽郎搜其勝者,且擇四人,任猶在其中。童少時神可愛,時人謂育長影亦好。自江,便失誌。王丞相請先度時共至石頭迎之,猶作疇日相待壹見便覺有異。坐席竟,下飲便問人雲:“此為茶?為茗?覺有異色,乃自申明雲:“向飲為熱,為冷耳。”嘗行從棺下度,流涕悲哀。王丞相聞之:“此是有情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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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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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伯仁道桓茂倫:“嵚崎歷可笑人。”或雲謝幼輿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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