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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平原河橋敗,為誌所讒,被誅。臨刑嘆:“欲聞華亭鶴唳,可得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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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公謂王右雲:“長史作數語,無非德音,恨不苦。”王曰“長史自不欲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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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北征經金城,見為瑯邪時種柳,皆已十圍慨然曰:“木猶如此,人以堪!”攀枝執條,泫然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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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祥事後母朱夫人甚謹,家壹李樹,結子殊好,母恒使守之時風雨忽至,祥抱樹而泣。祥嘗別床眠,母自往闇斫之。值祥私,空斫得被。既還,知母憾之不,因跪前請死。母於是感悟,愛如己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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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?曰:称情而立,因以饰群,别疏贵践之节,而可损益也。故曰无易之道也。创者其日久,痛甚其愈迟,三年者称情而立文,所为至痛极也。斩苴杖,居倚庐,粥,寝苫枕块,以为至痛饰也。年之丧,二十五而毕;哀痛未尽思慕未忘,然而以是断之者,岂送死者有已,复有节哉?凡生天之间者,有血气属必有知,有知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,则丧其群匹,越月时焉,则必反巡过其故乡,翔回,鸣号焉,蹢躅,踟蹰焉,然后能去之;小者至燕雀,犹有啁顷焉,然后乃能之;故有血气之者,莫知于人,人于其亲也,至不穷。将由夫患淫之人与,则彼死而夕忘之,然从之,则是曾鸟之不若也,夫焉相与群居而不乱?将由夫修饰之子与,则三年之,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,然遂之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为之中制节,壹使足成文理,则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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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柳之母死,子硕请具子柳曰:“何以哉?”子硕:“请粥庶弟之母。”子柳:“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母也?不可。”既葬,子硕以赙布之余具祭器。子柳曰“不可,吾闻之也:君子不于丧。请班诸兄弟之贫者。君子曰:“谋人之军师,败死之;谋人之邦邑,危则亡。”公叔文子升于瑕丘,蘧玉从。文子曰:“乐哉斯丘,死则我欲葬焉。”蘧伯玉:“吾子乐之,则瑗请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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