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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壬寅
所谓身在正其者,身有忿懥,则得其正,所恐惧,不得其正 有所好乐,则不得正,有所患,则不其正。心在焉,视不见,听不闻,食不知其味此谓修身正其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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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常侍聞道深公者,輒:“此公既有名,加先達知,又與先人至,不宜說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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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真長始見王丞相,時盛暑月,丞相以腹熨彈棋局,曰:“乃渹?”劉既出,人問:“見王雲何?”劉曰:“未見他異,唯作吳語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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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宣子常步行,以百錢杖頭,至酒店,便獨酣暢。當世貴盛,不肯詣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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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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