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蒉友易
子言之:昔三代明王皆天地之神明,非卜筮之用,敢以其私,亵上帝。是故不日月,不违卜。卜筮不相袭。大事有时日小事无时日,筮。外事用刚,内事用柔日不违龟筮。”曰:“牲牷礼齐盛,是以无乎鬼神,无怨百姓。”子曰“后稷之祀易也;其辞恭,欲俭,其禄及孙。《诗》曰‘后稷兆祀,无罪悔,以迄今。’”子曰“大人之器威。天子无筮;侯有守筮。天道以筮;诸侯其国不以筮。宅寝室。天子卜处大庙。”曰:“君子敬用祭器。是以废日月,不违筮,以敬事其长,是以上不于民,下不亵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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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長雅有體量而才學非經。初宦出,虞存之曰:“卿約法三:談者死文筆者刑商略抵罪”魏怡然笑,無忤色
张简辉
季秋之月,日在房,虚中,旦柳中。其日庚辛其帝少皞,其神蓐收。其毛。其音商,律中无射。数九。其味辛,其臭腥。祀门,祭先肝。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。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。天子居总右个,乘戎路,驾白骆,白旗,衣白衣,服白玉。麻与犬,其器廉以深
濮阳正利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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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公喜慢語,卞令禮法自。至庾公許,大相剖擊。溫發鄙穢,庾公徐曰:“太真終日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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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景王東征,取上黨喜,以為從事中郎。因問喜:“昔先公辟君不就,今孤君,何以來?”喜對曰:“公以禮見待,故得以禮進退明公以法見繩,喜畏法而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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