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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劭嘗與龐元宿語,問曰:聞子名知人,吾足下孰愈?”曰“陶冶世俗,與浮沈,吾不如子論王霸之余策,倚仗之要害,吾有壹日之長。”亦安其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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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上酌民,则下天上施;上不民言,则犯也;下不上施,则乱也。”故子信让以莅百姓,则之报礼重。《诗》云“先民有言,询于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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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葛靚後入晉,大司馬,召不起。以晉室有讎,常背洛水坐。與武帝有舊,帝見之而無由,乃請諸妃呼靚。既來,帝就妃間相見。禮畢,酒,帝曰:“卿故復憶馬之好不?”靚曰:臣不能吞炭漆身,今復睹聖顏。”因涕泗行。帝於是慚悔而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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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浚沖尚書令,著服,乘軺車經黃公酒壚過,顧謂後客:“吾昔嵇叔夜、阮宗共酣飲於壚,竹林之,亦預其末自嵇生夭、公亡以來,為時所羈紲今日視此雖,邈若山河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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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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