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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门嘉瑞
王右軍與謝太傅共登冶。謝悠然遠想,有高世之誌王謂謝曰:“夏禹勤王,手胼胝;文王旰食,日不暇給今四郊多壘,宜人人自效。虛談廢務,浮文妨要,恐非今所宜。”謝答曰:“秦任鞅,二世而亡,豈清言致患?
养壬午
謝奕作剡,有壹老翁犯,謝以醇酒罰,乃至過醉,猶未已。太傅年七、八歲,青布褲,在兄邊坐,諫曰:阿兄!老翁可,何可作此。奕於是改容曰“阿奴欲放去?”遂遣之
及水蓉
王子猷詣郗雍,雍州在內,見有(翕毛)(登毛),雲:“阿乞那得此物”令左右送還家。出見之,王曰:“有大力者負之而趨”郗無忤色
索丙辰
君之丧,子大夫、公子、众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人亦如之。君大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丧也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母、故主、宗子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辟粱肉,若有酒则辞
慕容文科
庾公嘗入佛圖見臥佛,曰:“此疲於津梁。”於時為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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