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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明璨
乐正子春之死,五日而不食曰:“吾悔之,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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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丧,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肉,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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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堪喪後桓玄問仲文:“家仲堪,定是何人?”仲文曰:雖不能休明壹世足以映徹九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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渍:取牛肉必杀者,薄切之,必其理;湛诸美酒,朝而食之以醢若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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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大司馬下都,問真長:“聞會稽王語奇進,爾邪”劉曰:“極進,然故是第流中人耳!”桓曰:“第壹復是誰?”劉曰:“正是我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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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毓、會少有令譽年十三,魏帝聞之,語父鐘繇曰:可令二子來”於是敕見毓面有汗,曰:“卿面以汗?”毓曰:“戰戰惶,汗出如。”復問會“卿何以不?”對曰:戰戰栗栗,不敢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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