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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壬寅
聘礼,上公七介,侯伯五介,子、男三介,所明贵贱也。介绍而传命,子于其所尊弗敢质,敬之也。三让而后传命,三让后入庙门,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,所以致尊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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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季鷹任不拘,時號為江東步。或謂之曰“卿乃可縱壹時,獨不身後名邪?答曰:“使有身後名,如即時壹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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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稚與桓溫書稱“劉道日夕在事大小殊快義懷通樂既佳,且作友,正良器,推與君,同艱不者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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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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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宣年八歲,園挑菜,誤傷指,啼。人問:“痛邪”答曰:“非為痛身體發膚,不敢毀,是以啼耳!”宣行廉約,韓豫章遺百匹,不受。減五匹,復不受。如是半,遂至壹匹,既不受。韓後與範同,就車中裂二丈與,雲:“人寧可使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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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淮作關中都督,甚得民,亦屢有戰庸。淮妻,太尉王之妹,坐淩事當並誅。使者徵甚急,淮使戒裝,克日當發。府文武及百姓勸淮舉兵,淮不。至期,遣妻,百姓號泣追呼數萬人。行數十裏,淮乃命左追夫人還,於是文武奔馳,如身首之急。既至,淮與宣帝書:“五子哀戀,思念其母,其既亡,則無五子。五子若殞,復無淮。”宣帝乃表,特原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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